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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通过!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中国几代法律人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
一、为什么没有将知识产权规定单独成编纳入《民法典》?
二、《民法典》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规定有哪些亮点?
通过对《民法典》结构及条文的初步熟悉,我们不难发现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规定主要源于现有单行法律的系统整合,最大的亮点在于直接规定了惩罚性赔偿。
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民法典》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事实上,在2013年修改通过的《商标法》第六十三条首次明确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中惩罚性赔偿;2019年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也包含了惩罚性赔偿的条文规定;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2020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
2020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的通知,计划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项目工作。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知识产权侵权类纠纷中都将引入惩罚性赔偿。这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培育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创新创意产业的发展都大有裨益。
此外,《民法典》中规定的知识产权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则也是一大亮点,该规则是对《侵权责任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借鉴完善,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网络侵权责任的特别法。“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虽由《电子商务法》规定,但其实是“网络侵权责任”的下属概念,两者的规定在主要部分基本相似,存在的区别是: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适用时,《电子商务法》第42—45条既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适用于网络媒介平台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规则的特殊规定,只能适用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一般网络侵权责任。这将划清一般的网络侵权责任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限,理顺普通法和特别法之间的关系,明晰法律适用界分,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进行实践操作。
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疫情终将过去。《民法典》的通过实施是对私权利加强保护的宣言,在新时代《民法典》法治环境建设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将为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提供活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创新保护机制,为中国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开拓更广阔世界市场提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