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人生一串”商标,《人生一串》出品方将烧烤店告上法庭

阅读:1691 2020-07-16 18:51:53 来源:新闻资讯

风雪交加,独食烤鸡架,这是生活的成色;

 

调料不够,还要加点辣,这是放肆的癖好;

 

菜单没有,老板心里有,这是老饕的待遇;

 

贩夫走卒,汤面才管够,这是搭配的讲究;

 

酒过三巡,点啥能压轴,这是阑珊的意兴;

 

老炮挥手,知是旧人来,这是时间的沉淀。

 

“江湖路远,来年再见”是《人生一串第一季》的结束语,为了观众的期待,我们不能食言。商标保姆注册,只要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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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串》纪录片是由原告B站和旗帜传媒联合出品的一部美食纪录片,开播以后获得了热烈反响。

 

然而,时隔两年,出品方却与片中烧烤店原型之一产生了法律纠纷。无奈B站将烧烤店告上法庭并索赔500万元赔偿。

 

原来,随着《人生一串》的火爆播出,该片名称“人生一串”也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人生一串”商标很快被人抢注。抢注此商标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生一串》里的一家原型烧烤店——钱锋炭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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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原告)诉被告郭万强、长春市南关区钱锋炭缸烧烤总店(下称钱锋炭缸店)、长春市宽城区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下称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两原告诉称,两原告系纪录片《人生一串》的著作权人。该片播出后,其名称“人生一串”亦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显著性,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公众已就该名称与原告之间形成固定联系。

 

 

同时,原告通过大量智力与财产投入和创造性劳动,使该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享有基于该片形成的商业信誉、商业价值及衍生商品及服务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交易机会。

 

2019年8月,原告授权案外人经营的“纪录片《人生一串》主题餐厅”开业。两原告诉称,郭万强系钱锋炭缸店、郭万强烧烤店的经营者及实际控制人。钱锋炭缸店曾是拍摄纪录片《人生一串》的烧烤店之一。

 

原告称,在原告对其拍摄后短短几日后,郭万强即恶意抢注了“人生一串”商标,后又于2019年4月使用“人生一串”为字号,设立了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同年5月,该店铺擅自开通“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微信公众号,自称为“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并以“人生一串总店”名义发展加盟商,收取高额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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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认为,被告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误导公众并造成混淆,使公众误认被告店铺为原告“人生一串”店铺,构成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钱锋炭缸店擅自在店内张贴《人生一串》海报,使用《人生一串》宣传语,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在店内播放原告纪录片《人生一串》,并在其公众号上使用该片文案及宣传语,两被告均严重侵害了原告著作权。

 

综上,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共同承担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500万元的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停止使用含有“人生一串”的字号并做工商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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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万强、钱锋炭缸店、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辩称,被告的被诉侵权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原、被告不存在竞争关系,且被告郭万强作为“人生一串”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使用该商标进行商业经营的行为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不构成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亦不构成虚假宣传。

 

同时,被告的被诉侵权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被告钱锋炭缸店作为纪录片《人生一串》的拍摄对象之一,在其店内播放与其有关纪录片片段,是合理的使用行为。纪录片的片段不能完整地体现纪录片,没有对权利人的作品产生实质性替代的后果。

 

据悉,上海浦东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如今,从企业到个人,都有了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也使得抢注、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进入高发期。想要防止商标被抢注、恶意注册,企业需树立商标先行意识,自己掌握商标注册申请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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