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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月,资本市场上没有哪家公司的热度,能比得过马云的蚂蚁集团,仅全球最大规模的IPO的标签,就够吹几年。
作为蚂蚁旗下的核心产品,支付宝月活用户7.31亿,稳坐移动支付老大位置。可「知产行业观察」通过搜索发现,“支付宝” 商标可并不是蚂蚁集团专属的。
中国不止一个“zhifubao”
支付宝是蚂蚁集团的,没错。但知腹饱、知富保、织富宝可以不是吧?支夫宝、支福宝、支付保、支服宝...
进一步查询以上商标注册信息,发现已有部分商标状态显示为“已注册”:
为什么这些商标可以通过注册申请,商标审查过程中不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关于这一问题,武汉的资深商标代理师徐清为我们做了解释。
“近似商标的判断要考虑商标注册类别,比如美食“知腹宝”和金融服务“知腹宝”,在消费者心中可能引起的混淆程度是不一样的。因此,商标是否近似具体要看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但是,如果一个商标的相关公众达到了支付宝这个量级,其在公众的影响力及知名度与普通支付产品有明显区别,这就涉及到驰名商标的认证问题。
如今驰名商标的认证转为个案认证,像“知腹宝”“知富保”等明显具有傍靠意图的商标注册行为,蚂蚁集团是可以在司法阶段以“一定知名度”为路径进行保护的。类似这种商标,建议“绕着走”,而不是“贴着走”。
因在名称中使用“微信食品”、“WECHAT FOOD”字样,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腾讯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去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微信食品公司赔偿腾讯公司10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微信”字样。
互联网公司百度状告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百度烤肉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去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虽然原告商标核准注册服务类别与被告实际使用服务类别相差甚远,但消费者看到“百度烤肉”等字眼时,仍然会首先将被告的餐饮服务与“百度”商标及原告建立直接联系,容易导致混淆,误导公众,侵害了“百度”驰名商标的相关权益,判决被告赔偿350万元。
不难看出,“傍大牌”一点也不好玩,即使经营服务不在同一类别,也可能遭遇侵权赔偿。上述案件都是被告故意模仿原告商标,利用原告知名度为自己背书,结果也都启动了原告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以被告标识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而败诉。